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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鸟银鸟飞起来

 

    素有歌舞之乡美誉的云南省,在前几次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上成绩不甚理想,此次参赛,不但闯入了非职业组的团体决赛,而且爆出了冷门。 5 月 3 日晚,当来自云南的一对农民姐弟李怀福、李怀秀唱过一曲《金鸟银鸟飞起来》之后,我打出了 98 分的最高分,而不负责给这对民族唱法歌手打分的美声组、通俗组的评委们竟按捺不住激动,一时忘掉了“法官”的矜持,大声叫好,起立鼓掌,掀起了开赛以来的第一场高潮。

    在现场点评中,我强调了这来自田野的自然之声给我带来的难得的快乐。针对有些歌手唱歌时“痛苦万状”,唱的不舒服、听的更不舒服的现象提醒歌手们:在汉字中,音乐的“乐”与快乐的“乐”是一个字,音乐最本质最重要的属性,不是“位置”、不是“技巧”,而是要唱者乐、闻者乐。我并且重申我在第九届、第十届电视大奖赛上阐述的观点,主张民族唱法的多元化,鼓励少数民族歌手坚持民族特点,共同繁荣民族声乐的百花园。当时打出最低分的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刘辉评委在点评时则表达了不同的学术观点,指出民间的唱法仍处于有待提高的阶段。其后,在相关的网站上,两派观点争论激烈,引发了有关民族声乐向何处去的深度思考。其实,两派观点争论的实质只有一个:那就是艺术审美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判断问题。

    我认为,所谓艺术的审美标准,既有主观性,也有客观性。酸甜苦辣的感觉是客观的,但个人的好恶却是主观的,不能只用一种标准来“规范”大家的口味。具体到声乐的审美也是这样,不同民族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而有不同的审美需要和审美标准,是完全正常的,也理应受到尊重。那种认为民间艺术就一定比学院派低、就需要按照他的标准“提高”的看法,不利于艺术多元化的发展。

    一些专家在为民间歌手打分时,常常以“没方法”、“唱法不科学”为由而打出较低的分,我以为,这其实是一种偏见。就拿这对云南的歌手来说吧,如果没有“方法”,他们能够且唱、且跳、且弹,而且音准好、音色佳、在载歌载舞的情况下完成一首较大的根据民歌改编的歌曲吗?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迅速交替真声与假声,难道不也是一种方法吗?只不过是此方法非彼方法而已。你觉得不同声区的声音要统一才对,要真假声结合才好,可在许多地方的民歌唱法里就是真假分明,认为这才够味儿。我一直认为我们的“民族唱法”,不应该只有一种,哪怕是最好的一种。我也越来越倾向于认为许多少数民族不但有自己的唱法,而且已然形成体系,只不过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和总结而已。比如藏族民间唱法和蒙族长调的唱法。这么多优秀的藏族歌手,从才旦卓玛到索朗旺姆,一张口,便是相当一致的音色与特征鲜明的颤音。这难道不能说明在广大的藏族地区存在着一种独特的、有着极大内部相似性的歌唱体系吗?至于传授方法,我不认为一定要在音乐学院的琴房里,跟着钢琴旁的教授学习才算“学习”。在大草原上,从小跟着放羊的妈妈学唱难道不是学习吗?

    对于所谓的“科学唱法”,老实说,我是持怀疑态度的。这不仅因为作为高实践性的声乐艺术其实始终是要靠“体悟”,类似禅宗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从本质上便具有超理论性的特性的,而且,即使真有一种所谓的“科学唱法”,我认为也不能成为某种“标准”和“规范”。在艺术上,无论假上帝之名,还是假科学之名,最终都不能一统天下。中国有 56 个民族,中国的“民族唱法”,不应该只有一种。有人说,艺术毕竟还有雅俗之分。这我同意,但雅不等于学院,俗不等于民间。至于说唱法、技巧有高下,我也同意,但这高下的评判,不能简单地只看形式和技巧的难易,也不能仅以风格和流派的归属划分,而要看全面的艺术感染力,看这种形式与技巧是否适当地表现了作品的内容。交响乐的形式比民歌的形式复杂,但不能简单地说交响乐就一定比民歌好。至于贬低民间唱法就是“大本嗓”,预言不按照某种“科学唱法”唱就唱不长,则本身便“不科学”,小彩舞没这么唱,但一直唱到生命的结束。

    从第九届大奖赛我提出“拒绝平庸、主张个性”的主张后,支持者有之,反对者亦众。我觉得,这很正常,也是好事。有网友讥我只给农民歌手高分,称我为“农民评委”,可以说是深得吾心。对于一个以研究、整理、抢救、保护传统文化为己任的学者而言,这其实是莫大的褒奖。学院派的唱法可能是一只金鸟,但民间的银鸟也应该飞。我期待着祖国朗朗的高天上,百鸟争鸣,金鸟银鸟一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