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谁先提出“古今”、“中西”、“雅俗”这“三大关系”的,只觉得这“三大关系”的概括很准确。因为近一个世纪以来,困扰着中国思想界、文化界的许许多多问题,实际上基本是这“三大关系”或“三大矛盾”。
但是,在这“三大关系”中,就属“雅俗”的定义最模糊,“古今”关系,是时间关系;“中西”关系,是空间关系。虽然“古今”、“中西”也存在种种界定的问题,虽然对于时间与空间也有不同的认识,但在常识范畴内,时空的差异总是一个客观现实。比如,我们称格什温的音乐属于“西”,而姜白石的音乐属于“古”,大概谁都不会反对。但当我用“雅”或“俗”的概念去解释某一文化现象时,恐怕就很容易听到不同的意见了。
“雅俗”的概念之所以模糊,我认为是因为这对概念在根本上便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在不同的时代,对不同的人群而言,“雅”与“俗”是不断变化的。前代俗乐,可以变为后代雅乐,中国的俗到家了的文化。可能被西方文化人视为“雅”极了的东西。举例来说,梁武帝就曾经把他所创作的佛乐和车轮轧脖子 ( 车轮折脏伎 ) 、踩高跷 ( 长跷伎 ) 等杂耍一块儿放到他“正乐”的成果中,而在后人眼里,梁武帝这套“俗”到家了的“雅乐”,却是“华夏
正声”的代表。隋开皇乐议时,有人建议隋代雅乐“请凭梁国旧事”,当时的隋高祖坚持“政治第一”,认为“梁乐亡国之音”,不肯睡用。但时间改变了一切,开皇九年平陈之后,终于承认梁陈旧乐为“华夏正声”,并“以此为本,微更损益”,制定了隋乐。
时间可以变俗为雅,空间和文化背景的差异,也可以使“雅俗”的位置颠倒。一件被中国文人和艺术家视为“俗不可耐”的手工艺晶、假古董,可能被许多非中国文化专家的西方上层人士恭敬地层示在他高雅的客厅里。英国音乐家、中国音乐专家史帝芬·琼斯 ( 钟思弟 ) ,在英国是演奏巴洛可音乐的,但他对中国北方农村的吹管乐,却迷到了“痴”的地步。当然,钟思弟属于西方艺术界中极少的——部分人,他们厌倦了一切“雅”文化,是本着“返璞归真”的心态,有意地去向俗文化 ( 当然是异域的俗文化 ) 认同。与此相反,北京的一大群自视“高雅”的“知识分子”,却要争先恐后地以看克莱德曼的哗众取宠来标榜自己的格调与情
趣。在这里,文化的距离和间隙,造成了“雅”与“俗”的错位。
所以,我认为,与其纠缠在这对太主观、太模糊、太含混、太多变的“雅俗”关系之中,不如缩小、集中一下我们的论题、论域。因为,我们真正关心、真正想探讨的,实际上是这样一个问题:即如何看待、对待当前大众文化无序、无限发展,而许多属于“高雅”文化的艺术品种却面临困境的问题。
对这个问题,在表达我的观点之前,我想先陈述一些简单而有趣的事实,即虽然现在大部分论者都会以一种“公允”、“宽宏”的态度讲些什么“雅俗”音乐“共存共荣”啦,什么“兼容并蓄”啦……但在十几年前,当港台华语流行曲“登陆”的时候,大部分的音乐理论家们是把这些“郑卫之音”视为“洪水猛兽”的。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通俗音乐 ( 包括港台流行曲 ) 在大众传媒的推动下,在音像制品巨大商业利润的引诱下,在我国人民
的音乐生活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通俗音乐本身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也在变化发展。从历史上看,每一朝每一代,都有挨骂的俗文化,七言的诗,长短句的词,前边加个“俚”字的曲,都挨过骂, 但在骂声中,它们不但长大了,而且,经过时间老人的调侃之后,它们也都变成了“雅”。历史已无数次的证明,凡是经过时间这一道关的“俗”文化,若干年后,一定会变成下一代的雅文化。
所以,我以为,一个现代的知识分子,在文化这个问题上,一定要有起码的民主意识,你可以喜欢养鸟,但也要允许别人养鸡,你爱吃萝 L ,也要让人家吃梨。自命风雅的贵族心态、士大夫心态,应该摒弃。嘴上高喊代表人民,却从骨子里鄙视大众文化的腐朽思想,更应该揭露。我主张,每个人都有权喜欢任何一种“雅”或“俗”的文化,对任何一种艺术形式和艺术品种,都不要、也不必进行行政干预。当然,我们理论工作者有责任对通俗音乐的健康发展给予关注,给予理论上的帮助。艺术在每个时代都有自身的发展规律,该衰落的,自会衰落;该兴盛的,总会兴盛。“振兴‘”的口号固然可敬,怕也只是良好的愿望。因为,人有生、老、病、死,有幼年、青年、壮年、老年,艺术形式也一样,世上一切事物,都在时时变化,生灭,同时,这变化生灭也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诸法无常”的观点,我以为与马列主义的观点是一致的。现代社会中某些古老艺术品种的博物馆化,恐怕也是
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新旧嬗替,雅俗互换,如日出月没一样自然。
但,这还不是“根本”,不是“究竟”。若从佛教的观点来看,所谓的“雅”与“俗”,只是人的妄断,是一种“分别心”,是不如实的表象。著名的“华严经偈”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所以,若真能做到“心无望碍”,便不必分什么“雅”与“俗”。
( 原载《艺术研究》 1995 年第 6 期 )